编辑: LinDa_学友 | 2018-04-08 |
三、监督单位及
电话: 长垣县检察院: 0373-8855291 长垣县监察局: 0373-8889109 长垣县财政局: 0373-8883625 十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垣县建设大厦B座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
电话:0373-884888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新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垣县人民路80号联系人:陈女士 报名联系
电话:0373-8889330 长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省新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31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长垣县乡镇办事处工业、民用天然气建设服务采购项目采购.
二、定义 2.1采购人:系指采购本项目的长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河南省新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3投资商:系指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向磋商小组提交响应文件的投资商. 2.4语言文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5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项目概况: 3.1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选择长垣县乡镇办事处工业、民用天然气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的投资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2服务期限:暂定30年. 3.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四、合格投资商的范围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提供完税和社保证明);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7具有2013年以来类似业绩一份(类似业绩需包含特许经营协议);
4.8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
4.9具有向政府缴纳保证金的能力(自行承诺);
4.10供应商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4.11供应商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无安全事故证明;
4.12凡具备磋商文件要求资格,有服务能力的投资商均可参加. 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1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磋商代表 磋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代表人.
六、费用 6.1无论磋商结果如何,投资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6.2每家投资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 7.1响应文件的组成 (1)磋商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项目管理机构 (5)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6)资格审查资料 a、投资商的简介(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组织架构、注册资本、财务实力、资质情况、员工情况、业务领域、主要业绩、研究成果、地址、联系人和电话等内容) b、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