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8-04-15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
负责拟订全市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及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负责指导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建立全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的执行;
组织制定、申报和发布市级行业标准、定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绿色建筑指标并监督实施;
负责拟订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负责拟订全市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
指导城市管理工作;
负责限额以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督;
组织市区市政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
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
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资质的申报、审查、审批;
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五)负责拟订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旧房改造;
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
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镇的建设.
(六)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执业资格管理;
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及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
负责全市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负责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的认定,组织和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指导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
负责全市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的编报、下达与监督管理;
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屋拆迁单位资质的管理;
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销售许可;
组织住宅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
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
(九)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指导拟订全市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方案并监督实施;
组织中、省驻庆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