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9-09-04
概述建设项目的特点 拟建扶绥山圩至中泰产业园公路(山圩至渠黎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崇左市扶绥县境内.

项目主线推荐方案 K0+000~K26+310共26.310km按新建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为24.5m;

连接线方案L1K0+000~L1K4+420共4.420km及L2K0+000~L2K0+407共0.407km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为10m,总建设里程长31.137km.项目新建桥梁4座/320m,其中大桥1座/150m,中桥3座/170.00m,涵洞4337/121道,平面交叉48处,服务区1处,收费站1处,养护站1处,便民候车亭11处.建设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等.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受项目业主扶绥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环评工作组并对路线方案进行了现场调查.通过现场调查、相关部门咨询及资料分析,结合项目排污特征及周边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点、污染源分布及相关规划情况,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在此基础上制订了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并委托了广西交通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现场监测,获得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数据. 公众参与调查方面,建设单位(扶绥县交通运输局)通过现场及网站公示、报纸公告的方式收集了公众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意见和建议,未收到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提出的意见. 本评价依据现状数据和有关资料,结合项目的特点及周边环境概况,经过深入的调查、分析和预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规范编制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扶绥县县域经济与环境科学研究中心于2019年2月22日在扶绥县组织专家对其进行技术评审,我单位在环评报告初稿的基础上,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其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完成了该环评报告书(报批稿).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项目根据扶绥县 十三五 综合交通规划建设.项目与《扶绥县山圩镇总体规划(2015-2030)》、《扶绥县岜盆乡总体规划(2015-2030)》基本相符,并获得了扶绥县人民政府的同意.项目不涉及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项目K7+000~K8+

000、K11+700~K14+

300、L1K0+000~L1K1+500分3段合计约5.1km从崇左白头叶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旁经过,与该保护区的实验区、缓冲区、核心区最近距离分别为0.1km、0.15km、0.28km.项目周边分布有岜盆乡政府大院水源保护区、山圩镇驮强水源保护区、岜伦屯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弄廪屯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岜特屯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距离为0~0.76km,其中项目L2岜盆连接线L2K0+100~L2K0+407共307m穿越岜盆乡政府大院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K11+400~K11+600共200m穿越岜盆乡弄廪屯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并获得了扶绥县人民政府的同意.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相关要求.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护措施 项目为新建公路工程,主要关注水、大气、生态、声环境产生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及扬尘对临近路侧的敏感点影响较大,在项目建设中易受施工扬尘空气环境污染;

营运期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点NO2 、CO浓度值均可满足二级标准. 施工期噪声使沿线各敏感点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通过采取合理安排工期、施工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减缓上述影响.营运中期,经预测,有10个敏感点超标,超标范围为1.7~11.5dB,超标138户1353人.本评价对声环境超标建筑采取换装隔声窗措施,总降噪措施费用合计610.4万元. L2K0+100~L2K0+407穿越岜盆乡政府大院水源保护区路段、K11+400~K11+600穿越岜盆乡弄廪屯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路段、K18+680姑豆大桥路段设防撞护栏,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及沉淀池、事故应急池等;

对路面径流应急池系统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危险事故发生后及时清理处置收集的危险品. 临近白头叶猴自然保护区路段通过设置绿化、限速、禁鸣、警示标志牌、减速带、动物通道等生态环保措施减缓对保护区影响,费用232.0万元. 环评主要结论 项目的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项目修改清单 序号 专家意见 修改内容 对应页码

1 核实理顺地表水、声环境质量评价执行标准类别;

完善环境保护敏感目标调查内容,完善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 1.6.2 评价标准 1.8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P10~P11 P12~P13 附图3

2 从饮用水安全、环境因素方面完善、细化选线比选方案内容,进一步论证选线的合理性;

论证岜盆连接线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进一步完善公路不可避免穿越水源保护区的理由;

补充项目建设施工组织和时序安排;

补充取土场设置的合理性分析;

补充服务区污水处理和排放去向. 2.2.1 K线方案与A线方案比选 2.2.3 路线难以优化调整出水源保护区说明 2.8.2 施工工艺 2.8.3 施工流程 4.1.7 临时用地环境合理性分析 4.5.3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P27~P28 P28~P29 P43~P47 P47 P123 P149~P150

3 完善评价区域大气、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内容. 3.3.2 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3.2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P93 P62

4 结合白头叶猴保护区的实际,完善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内容,根据声环境预测结论提出降噪措施;

进一步加强施工期对饮用水源地的影响分析,并提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保护措施. 4.4.2.5 敏感点环境噪声值预测 4.5.1 项目对饮用水源地的影响分析 P141~P145 P146~P147

5 进一步完善运营期对饮用水水源潜在的环境风险分析、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补充分析设置动物通道对白头叶猴生境的影响,进一步论证设置动物通道选址、形式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核实环保投资. 4.7 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评价 5.1.1 生态防护及生态恢复 P151~P163 P164~P165

6 按专家和代表的其它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相关内容. 见报告其他下划线处 - 总则项目由来 扶绥山圩至中泰产业园公路(山圩至渠黎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崇左市扶绥县境内.项目结合崇左市 八射三环 干线公路网的规划,扶绥县 十三五 公路建设规划目标,符合逐步完善县域干线公路网,构建干支结合、层次分明的区域的交通大格局.项目是连接广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与山圩产业园的重要通道,项目的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了两个工业园区的连接问题,对加块物流运输,加强业务往来,加速园区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符合扶绥县政府打造 一轴两翼 特色经济走廊的产业布局要求.同时项目也是连接南友高速与国道G322的一条主要集散公路,对完善扶绥县交通网络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评价目的 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目的如下:

1、通过对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营运中的各种行为所带来的对周边不同环境要素的影响进行评价,为线路走向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

2、通过预测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污染影响,局部生态破坏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减缓或补偿措施,使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负面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3、为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和指导,使项目建设满足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地方环境规划要求,并为沿线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规划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编制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规划及标准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7年1月1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3年4月12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8月27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1998年11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7年1月1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实施);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z2015{第17号令);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z2013{第37号令);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z2016{第31号令);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z2014{第119号令);

《企事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z2015{4号);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 地方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6年5月25日修订);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的通知》(桂环发〔2018〕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的通知》(桂环函〔2016〕2146号);

《扶绥县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技术服务报告》;

《扶绥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技术服务报告》;

《广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93);

《广西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10);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6年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和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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