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2018-04-22

对于同时列入 两个清单 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 (2)采用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询价)及招标方式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在报价相同的前提下,应优先采购 两个清单 内的产品;

对于同时列入 两个清单 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 (节能清单查询机构:中国政府采购网) 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4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其他说明 9.1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没有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是否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其他规定.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规定.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项目需求 10.2 本章第11.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 11.2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通知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2.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标注 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的语言 1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4.计量单位 14.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5.2 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 15.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5.4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本项目予以废标. 15.5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5.6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第17.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2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6.4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6.5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本章第17.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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