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8-04-22 |
一、党委、政府、警备区、检察院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在统揽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从机构设置、干部配备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 4.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加大领导班子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权重,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中.支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安全生产相关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支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治失职渎职犯罪行为. 5.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组织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6.推动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二)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同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中长期发展规划. 3.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纳入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本地安全生产重要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组织、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 5.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管执法装备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等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 6.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指导管控安全风险,督促整治重大隐患,强化源头管理,严厉打击或依法取缔各类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7.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领导和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依照有关规定,负责或授权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9.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以及职业安全健康领域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 10.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