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8-05-05 |
第一章 谈判公告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阳市周十小学2018年暑期校舍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2018-B160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安阳市周十小学2018年暑期校舍维修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周十小学委托代理该项目的国内竞争性谈判工作,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安阳市周十小学2018年暑期校舍维修工程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安阳市周十小学2018年教学楼暑期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地点:安阳市周十小学院内;
2.4采购预算金额:共计 201168.44 元;
2.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安阳市周十小学:教学楼内外墙面维修、檐口维修、楼梯顶维修、走廊顶维修、更换塑钢双层玻璃窗工程、更换断桥铝门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第五章;
2.7工期:28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7年度经(第三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购置发票(任一);
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2、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
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