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8-05-11 |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8.询价通知书的澄清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中所含的投标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规定格式等内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在实质上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对收到的询价通知书若有任何疑问,均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1日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用补遗书的形式对响应文件的内容进行修改,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通知投标供应商. 9.询价通知书的修改 采购人在询价通知书发出后,如需对询价通知书进行修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用补遗书的形式对响应文件的内容进行修改,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通知投标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 10.响应文件的内容 10.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响应函
二、响应函附录
三、报价明细表
四、项目技术偏差表
五、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响应保证金(无)
九、相关承诺书及声明函
十、其他资料 11.响应报价 11.1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11.2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主报价,只允许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3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2.1投标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共同密封在一个非透明包封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纸打印、胶装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签字盖章. 12.3 投标供应商于投标截止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2.4 除投标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改或改写,修改处必须有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2.5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 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 或 副本 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副本亦可以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必须保证清晰完整. 13.2 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没有按照13.1―13.2中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可能造成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4.响应文件的递交 14.1投标供应商应在询价公告所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地点;
1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供应商;
(2)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注明 修改 字样.
四、询价过程 16.询价响应时间及地点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地点询价响应,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17.询价小组 17.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询价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询价小组. 17.2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