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8-05-11 |
更换投标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供以上1-7项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单独装袋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并提,)如缺少一项或多项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投标时间截止以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或遗漏的资质证明资料.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投标人.
二、定义 1. 采购人 系指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 系指响应招标公告资格要求并进行报价竞争的单位. 4. 中标人 系指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5.货物,是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6. 服务,是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货物供货过程中须承担的制造、运输、吊拉、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各项义务. 7.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进行综合评审和打分,以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审方法. 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合格投标人 1.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2.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6.投标人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行政法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