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8-05-12 |
(3)报价文件的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以U盘或刻录光盘形式与报价文件正本一起密封提交). 3.3.2报价文件应使用A4规格纸张,应有明显的指引目录,每页应有页码.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的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符,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报价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报价文件上签字.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3.3.3报价人应按附件的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3.4所有报价文件应在规定的报价时间送达报价地点,任何迟于报价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被拒绝. 3.3.5所有报价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1)正本或副本;
(2)招标公司名称及地址;
(3)报价地点及时间;
(4)项目编号;
(5)项目名称;
(6)报价人名称及地址. 3.3.6招标公司对因报价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报价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3.7招标公司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报价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4 报价有效期 3.4.1从报价截止日起,报价有效期为90天.在特殊情况下,招标公司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报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报价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报价人原报价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3.5 报价保证金 3.5.1报价人应向招标公司提交人民币4050元的报价保证金. 3.5.2报价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以选择电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