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8-05-12 |
第三章
二、相关规定 第3条), 资格性报价文件 用于询价小组资格审查, 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 用于询价小组询价(符合性评审). 1-9本询价采购文件把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并向招标人递交询价保证金和响应文件进行报价竞标的行为及其过程统称为 投标 ;
把供应商提交的 资格性响应文件 、 技术服务响应文件 和 经济标(采购项目清单投标报价表) 统称为投标文件. 1-10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以抽签方式随机选取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投标作无效处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条目数量超过招标文件核心产品条目数量的50%(计算得数取整)的品牌相同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前款规定处理. (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询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