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8-05-12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资料相互混装、不同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由同一企业或同一账户资金缴纳、不同报价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项目(标段)总报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人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

(八) 磋商、评审: 磋商、评审工作由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负责组织. 具体磋商、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如有争议最终由磋商小组认定. 响应文件的审查 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磋商、评审程序 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报价保证金等进行审查;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报价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报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磋商小组讨论、确定磋商程序和磋商内容. 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有实质性变动,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报价. 3. 评审方法 通过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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