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8-05-17 |
(2)配备除虫灭鼠试验室相关检测设备等. 5. 申请从事E类出入境检疫处理工作的单位,除应当具备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处理场所、库房、处理设备及操作规范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使用特种设备的,持有特种设备许可证. 6. 申请从事F类出入境检疫处理工作的单位,除应当具备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处理场所、库房、设备、放射性物品购置及存放、操作规范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持有放射性设备使用许可证. 7. 申请从事G类出入境检疫处理工作的单位,除应当具备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处理场所、库房、处理设备及操作规范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使用特种设备的,持有特种设备许可证.
八、禁止性要求 对于已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条件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不予许可.
九、申请材料
(一)从事出入境检疫处理业务的人员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数量 纸质/电子版 要求 备注
1 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原件 1份 纸质
2 身份证 复印件 1份 纸质 提交时,复核原件
3 1寸彩色近照 原件 3张 纸质和电子 1张贴在报名表上
(二)从事出入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数量 纸质/电子版 要求 备注
1 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核准申请表 原件 1份 纸质
2 工商营业执照 复印件 1份 纸质 提交时,复核原件
3 申请单位章程 原件 1份 纸质
4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原件 1份 纸质 如有证书则一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5 安全保障体系文件 原件 1份 纸质
6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 原件 1份 纸质
7 检疫处理操作规范文件 原件 1份 纸质
8 检疫处理人员名单、《从业证》复印件 名单为原件,《从业证》为复印件 1份 纸质 提交时,复核《从业证》原件
十、申请接收 详见江门海关网站或拨打
12360 热线. 十
一、办理基本流程 从事出入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及人员核准许可办理流程见附件1. 十
二、办理方式
(一)从事出入境检疫处理业务的人员. 海关行政审批一个窗口现场办理.
(二)从事出入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 海关行政审批一个窗口现场办理. 十
三、审批时限
(一)受理时限. 主管海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现场评审时限. 受理申请后,主管海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成专家组,并将评审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单位.现场评审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审批时限. 主管海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主管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十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
五、审批结果 发证或不予许可. 十
六、结果送达 当场能够做出决定的,当场送达.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在法定期限内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