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8-05-21
林区野外用火许可申请表 申请日期:

2018 年1月5日编号:丽20180101 申请人姓名张文三 身份证号码

330000198001010001 电话05**-6666888 邮政编码

310000 住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四都乡**村****号单位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电话住所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申请事项 拟用火时间 2018年1月15日9点 拟用火地点 松阳县四都乡***村山林,东经121°**′**″,北纬21°**′**″,约7亩.

林区主要 植被及现状 松木林,长势一般 拟用火范围(四至) 东至:山岗;

西至:山脊;

南至:机耕路;

北至:山沟. 用火理由 造林炼山 安全措施 及承诺 点火前四周开设防火隔离带,炼山过程中安排5人值守,现场准备风力灭火机3部,水泵1台、移动水囊1只(注满水).炼山完毕后,清理完毕后人员方可离开. 现场监管联系人:张文三,

电话:13901000006. 本人已征得林木林地所有人同意. 申请人签字:张文三 2018年1月5日注:本表数据项由申请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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