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8-05-22

③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申请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④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⑤如申请人无法提供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的,可按资格预审文件附件1格式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 ①申请人逐月缴纳税收的,须提供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

逐年缴纳税收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的纳税凭据复印件. ②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①申请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

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 ②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原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信用记录查询声明及网页截屏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申请人须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申请人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提供信用记录查询声明. ②申请人须在查询声明后附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③如申请人提供的信用记录查询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作为虚假投标处理. 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中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作无效申请处理. *申请人须具备的特殊资质证书 ①卫生许可证:与住宿有关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申请人为第一至三包潜在投标人时须提供) ②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申请人为第一至三包潜在投标人时须提供) ③经营场所消防、电梯安全资质的有效证明(申请人为第四包潜在投标人时须提供)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是否允许联合体申请 否 申请人须知 总则 定义: 采购人 名称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一条. 潜在申请人 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资格预审文件的各项规定,且按照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 申请人 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资格预审文件的各项规定,按照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供应商. 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述的公告发布的指定媒体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对应条款. 采购中心对本资格预审文件的各项条款具有解释权. 合格申请人的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供应或实施能力(其投标服务必须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资格预审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参与本项目的,须提交其上级法人单位(或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如申请人属于承包或者租赁其他单位的场所进行经营的,须提交申请人与场所产权单位的承包(或租赁)合同和产权单位的授权委托书,经营场所消防、电梯安全资质的有效证明等(资质所有人可以是产权单位). 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本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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