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8-05-22 |
12 .谈判报价的货币 本次谈判采购的报价均须以人民币表示.谈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13.1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谈判的必要条件,金额按谈判采购文件前附表的要求执行. 13.2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 13.3 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有效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采购人不接受现金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13.4 若谈判供应商不按第 13.
1、13.2和13.3条的规定缴纳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3.5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13.5.l 成交候选人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3.5.2非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根据采购人的相关财务规定向采购人申请无息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13.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谈判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内放弃或撤回谈判响应文件;
(2)成交候选人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3)谈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谈判供应商的;
(5)与其他谈判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6)向采购人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14.l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为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征得谈判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谈判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谈判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但须相应延长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受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5.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 15.l 谈判供应商按谈判采购文件
第四章要求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每份谈判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 正本 和 副本 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5.2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除谈判采购文件
第四章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本谈判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公章,不包括专用章. 15.3 谈判响应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公章. 四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6.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6.l 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谈判专用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谈判专用袋(箱)上标明 正本 、 副本 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16.2 谈判专用袋(箱)上须注明: (l)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
(2)分包号(如有);
(3)谈判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 16.3 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第 16.l和16.2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人不对谈判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17.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7.l 谈判供应商须在谈判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送达谈判采购文件中指定的地点. 17.2 若采购人按8.5条规定推迟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人和谈判供应商受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8.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19.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l 谈判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使采购人在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