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8-06-01 |
河北省教育厅思政体卫艺处 2019年1月7日 关于开展河北省自媒体"百佳号"推选活动的函 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规范自媒体管理,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激励自媒体自觉传播正能量、放大正效应,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舆论生态环境,现决定开展河北省自媒体"百佳号"推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省委网信办 承办单位:河北省网络文化协会、河北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
二、推选对象 省内外公司或个人注册运营,内容定位与河北省有直接关系的自媒体平台账号.平台包括:腾讯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账号;
百度的百家号、网易的网易号,今日头条的头条号、腾讯的企鹅号、一点资讯的一点号等;
在花椒、映客等直播平台和抖音、秒拍、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开设的用户公众账号;
在知乎、分答等互动平台开设的对公众答复的用户公众账号等.同一账号主体在不同平台账号不可重复参评.
三、参评条件 1.导向正.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自觉遵守《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内容实.坚守社会责任,发布消息真实可靠,不造谣、不传谣.传播内容积极健康,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关心关注民生热点,服务群众生活.原创作品激浊扬清,展现新时代河北人文精神风貌,传播力、引导力、感染力强.在重大舆情事件中敢于发声,主动配合做好正面引导. 3.影响大.参评账号注册运营时间在1年以上.微博、微信账号主体为个人的,"粉丝量"原则上不低于1万;
认证主体为公司的,"粉丝量"原则上不低于5万.头条号、企鹅号、一点号等累计阅读量原则上不低于100万.短视频账号累计获点赞量不低于100万.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参评对象. 1.传播政治类有害信息,诋毁英雄人物、抹黑国家形象,以激化社会矛盾等内容恶意炒作的. 2.传播虚假信息,以谣获利、以假吸睛,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 3.传播低俗色情有害信息,违背公序良俗的. 4.利用账号恶意营销,敲诈勒索,侵害企业或个人合法权益的. 5.曾被网信部门"约谈"或暂停更新及其他处罚的. 6.其他不得参评的情形.
四、活动安排 1.宣传发动和推荐、自荐阶段(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13日) 在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开设专题页面,在"冀望河北"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省内各级重点新闻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同步推送. 推荐方式坚持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各设区市和雄安新区网信办推荐账号数量不超过20个,定州市、辛集市网信办推荐账号数量不超过5个.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系统内个人账号需要参评的,不再组织集中推荐,以个人自荐为主.个人自荐账号可通过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专题页面和"冀望河北"专栏按流程报名. 2.初评阶段(2019年1月14日至1月23日) 各市网信办上报推荐账号.省委网信办成立由相关处室(中心)和第三方机构组成的评审工作组,确定入围候选账号并开展网络测评. 3.终评阶段(2019年1月24日至1月30日) 综合入围候选账号信息发布内容、网络测评结果、第三方评估情况、评审会评审意见等因素,确定评审结果. 4.公示阶段(2019年1月31日至2月2日) 在省内重点新闻网站及各级政务新媒体平台公示"百佳号"拟入选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5.后续宣传推介阶段(2019年2月3日至4月30日) 组织颁奖活动,对入选"百佳号"进行表彰.同时在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开辟专题网页、《新媒体发展》策划专刊、"冀望河北"等设立专区进行集中宣介推广,进一步增强账号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