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应具备下列成果条件之一: 1.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者,公开出版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著1部;
2.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主持完成在行业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得到有效应用的课题、决策咨询报告、政策类文件(规划、标准)、教材教案、策划方案、研究报告、项目报告、专利等代表作3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