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8-06-06 |
第一章 比选人须知
3 一说明31.
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比选人
3 2. 资金来源
4 3. 比选费用
4 二 比选文件
4 4. 比选文件构成
4 5. 比选人要求对比选文件的澄清
5 6. 招标采购单位对比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5 三 比选文件的编制
5 7. 比选范围及比选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5 8. 比选文件构成
6 9.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文件
6 10. 比选报价
7 11. 比选保证金
7 12. 比选有效期
8 13. 比选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9 四 比选文件的递交
9 14. 比选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9 15. 比选截止期
10 16. 比选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
10 五 开标及评标
11 17. 开标
11 18. 组建评审委员会
11 19. 比选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1 20. 比选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12 21. 比较与评价
13 22 废标
15 23. 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16 六 确定成交
16 24. 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16 25. 确定成交人
16 26. 成交通知书
16 27. 签订合同
17 28. 履约保证金
17 七 其它
17 29. 其它
17
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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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附件――比选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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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比选邀请43
第五章 比选人须知资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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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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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比选人须知 一说明1. 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比选人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人: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比选人是合格的比选人,可以参加本次比选: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1.2.5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比选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6 接受邀请的供应商且按规定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与比选. 1.2.7 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1.2.8 比选人必须为北京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定点供应商. 1.3 比选人在比选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比选人资格将被取消. 1.4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比选人提交的比选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比选人的责任: 1.4.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4.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1.5 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比选. 2. 资金来源 2.1 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3. 比选费用 3.1 比选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 比选文件 4. 比选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比选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比选文件中均有说明. 比选文件共六章,其内容如下: 第一册 比选人须知 合同格式 附件――比选文件格式 第二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