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在《立案追诉标准
(一)》第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四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