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8-06-09 |
七、责任分工 县政府成立免费和优惠乘坐公交车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武部部长任副组长,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民政局、监察局、物价局、审计局、老龄办、残联、公交企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要密切协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 县人武部:负责持证军人免费乘车的政策宣传和组织协调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免费和优惠乘坐公交车工作实施,并督导公交企业落实;
加强对公交企业以及司乘人员的管理与教育,依照《山东省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等规定,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向投诉人告知处理结果. 县民政局:负责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免费乘车的部署、基础资料收集和审核、有关证件的管理、免费乘车政策宣传和组织等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对各部门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县财政局:负责相关经费的筹措和及时拨付,对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县审计局:负责补贴资金申报材料的审核等工作. 县物价局:负责城区公交价格的审核、监督等工作. 县老龄办:负责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免费和优惠乘车政策宣传及组织等工作. 县残联:负责持证残疾人申请办理IC卡的部署、基础资料收集和审核、有关证件的管理、免费乘车政策宣传和组织等工作. 公交企业:负责制定各项规范服务规章制度,落实免费和优惠乘车规定,张贴 免费和优惠乘车 标识,设立咨询投诉电话.
八、附则
(一)本办法由县法制办、交通运输局、民政局、老龄办、残联负责解释.
(二)免费和优惠乘坐公交车咨询和服务质量投诉由县交通运输局、民政局、老龄办、县长热线办、残联、公交公司单独或协同受理.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冠县人民政府文件 冠政发〔2015〕20号 冠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冠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的 通知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现将冠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保留和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 县级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331项,其中行政审批41项,行政处罚2133项,行政强制399项,行政征收39项,行政给付34项,行政裁决12项,行政确认64项,行政奖励25项,行政监督214项,其他权力370项.2015年3月底前,冠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涉密事项不予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已经公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权力事项名称、权力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办理情况公开范围、收费依据和标准、权力运行流程图、监督电话等.
二、严格按照县级行政权力清单行使权力 各部门对保留的权力事项要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对取消的权力事项不得截留或变相实施,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对下放到县级的权力事项,各主管部门要做好承接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聊政发〔2014〕62号)执行,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