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8-06-10 |
1 2716242.03 35478920.36
2 2716424.02 35479920.37
3 2714542.01 35479920.36
4 2714542.01 35478920.35 本次评估范围即为上述矿区范围,截止评估基准日,上述范围内未设置其他矿业权,无矿业权权属争议. 4.评估目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出让西林县矿产开发公司马蒿锑矿采矿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对该矿采矿权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在本次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 西林县矿产开发公司马蒿锑矿采矿权 公平、合理、真实的价值参考意见. 5.评估基准日 根据《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30200-2008)和《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合同编号:桂国土资矿评合字[2012]第08号),本次采矿权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1年12月31日.评估报告中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该基准日客观有效标准.评估值为评估基准日的时点有效价值. 6.评估原则 (1) 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原则;
(2) 采矿权与矿产资源相互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