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8-06-14 |
一、支持对象及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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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企业项目的外贸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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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团体项目的项目组织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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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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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项目
3
(二)团体项目
3
三、支持内容及标准
4
四、支持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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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金支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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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金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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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申报系统(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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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目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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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各支持方向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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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优先支持国别(地区)最高支持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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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拉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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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洲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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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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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东欧
18
(五)东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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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亚
18 十
一、各国家(地区)临时出访补助标准(每人每天)
19 十
二、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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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对象及申报条件 外贸企业独立开展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的项目为企业项目;
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以下简称 项目组织单位 )组织外贸企业参加培训的项目为团体项目.
(一)申请企业项目的外贸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北京市办理工商注册,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
2.拥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3.企业分类: (1)中小外贸企业 除满足第
1、2条规定的外贸企业条件外,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应低于6500万美元. (2) 双自主 企业 除满足第
1、2条规定的外贸企业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拥有境内及境外市场(含港、澳、台地区,下同)注册商标;
拥有境内及境外市场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下同);
拥有境外市场注册商标及出口市场专利;
商标及专利持有者原则上应为申请支持资金的企业(以下简称 该企业 ). 以下情形视同该企业持有商标及专利: 一是持有者为全资控股该企业的境内母公司;
二是持有者为该企业全资控股的境内子公司;
三是持有者为该企业全资控股的境内子公司在境内独立投资设立的子公司. 获得商务部认定的 中华老字号 企业. (3)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是指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资质,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融资、信用保险、保理、供应链管理等综合服务的企业. 除满足第
1、2条规定的外贸企业条件外,还应当为已经纳入商务部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或北京市认定的外贸综合服务示范企业.
(二)申请团体项目的项目组织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北京市注册,具有培训资格;
2.培训内容应以支持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为目的;
3.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二、支持方向
(一)企业项目 各类企业可申报项目 项目名称 中小外贸企业 双自主 企业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一)国际性展会 √ √
(二)管理体系认证 √ √
(三)产品认证 √ √
(四)境外专利申请 √ √
(五)商标注册 √ √
(六)境外广告 √
(七)国际市场宣传推介 √
(八)外贸软件云服务等信息化建设 √
(九)国际市场考察(国际性展会参展人员费) √
(十)境外投(议)标√ (十一)提高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 √ √ (十二)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 √ √ (十三)改善融资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