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8-06-16

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组织、指导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管理县级直属国有林场,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乡镇林业工作站等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十)指导全县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全县木材、竹类、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

指导、协调山区综合开发和森林生态旅游;

指导全县花卉产业发展;

执行自治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监督实施林业产业国家标准及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监管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人才、外事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指导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开展业务工作. (十二)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责任,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监测预报工作. (十三)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运转工作;

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接待和信访工作;

协调应急、维稳工作;

指导全市生态文明、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

负责计划生育、工、青、妇、后勤的日常工作;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承办有关林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 承担种苗、造林、营林质量、退耕还林、石漠化防治、防沙治沙的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监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监测预报工作;

组织开展石漠化、沙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

负责县内国有林场管理与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林木种苗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指导监督全县林业外资造林项目的实施;

承担全县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质能源基地建设的相关工作;

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术推广和科技普及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灭火工作.指导全县水果生产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职能工作. 指导陆生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组织陆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及监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等工作;

负责拟订及调整本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收容救护、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运输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

承担全县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的有关管理工作, 监督全县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违法案件的查处;

承担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核、报批有关工作;

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

拟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和森林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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