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8-06-23 |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标项目要求;
(六)评标办法;
(七)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