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8-06-23 |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上午09时30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7楼702开标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上午09时30分 十
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7楼702开标室、评审室 十
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0日止 十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旅游局本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463号 联系人:刘科 联系
电话:020-87513658 传真:020-87513658 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
电话:020-83642820 传真:020-83642820-804 邮编:510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
电话:020-83642820-807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磋商文件: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3日
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2 合格的供应商 详见《
第一篇 磋商邀请书》第二点内容 关于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6.2 踏勘现场 现场考察时间: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7.3 定义 采购人:本项目的采购人是广东省旅游局本部.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东省财政厅.
8 磋商文件的澄清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答疑会 2.供应商质疑期限: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采购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磋商截止日期前5 日11 响应文件 1. 响应文件由自查表、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经济文件四部分组成,合编成一本响应文件. 2.报价信封(首次)一份;
3.电子文件一份(要求光盘介质,WORD或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内容应与供应商打印产生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12 磋商报价 本采购项目最高磋商限价为:人民币$150万元,最终磋商报价超过最高磋商限价响应无效. 13.2 证明供应商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维护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还须提供工商局网站 企业基本资料查询 或 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 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2)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应当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能力;
15.1 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1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2.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日前一天(以银行收到为准,汇错帐号作废标处理) 3.磋商保证金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保函方式(未按照上述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予以拒绝) 4.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户: 户名: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越秀桥支行 银行账号:3602064919200118287 磋商时,供应商凭已盖章的银行进帐单、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放置报价信封(首次)内,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原件现场备查. 16.1 磋商有效期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17.1 响应文件份数 1.响应文件由自查表、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三部分组成,合编成一本响应文件. 2.报价信封(首次)一份. 3.电子文件一份. 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响应文件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响应文件正本及副本) 报价信封(首次)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报价信封(首次)1份,响应文件电子文件1份) 18.1 响应文件的递交、接收和密封 详见《磋商邀请书》 22.1 磋商时间、地点 详见《磋商邀请书》 24.1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成员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