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8-06-30 |
(4)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项目投资决算报告;
(5)银行盖章的贷款合同,贷款转存款凭证(或贷款借据等证明银行放款的单据),银行出具的企业还本付息的资金流水(
2016、
2017、2018年);
(6)由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情况;
(7)对标国际同行业先进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
2016、
2017、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9)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10)项目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3) 以上材料真实、合法、完整,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二)组织申报.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对项目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是否符合重点产业领域、是否具有完备手续、是否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于2019年4月8日将申报请示文件及其包含的2项附件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3份、电子版1份),同时抄送同级财政局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每市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5个. 其中,2项附件包括: 1.《2018年度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4,项目按照推荐优先级排序);
2.2018年度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三)项目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其中,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负责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企业提供相关项目贷款信息及申报材料;
山东省税务局负责对申报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情况进行核实.根据专家和相关部门评审意见,确定项目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并进行公示.
(四)资金拨付.项目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项目实际贷款数额、一年期贷款利率,确定财政扶持金额,下达资金计划.
五、监督检查 各市要加强项目申报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获得贴息资金支持的企业,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税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弄虚作假、骗取、截留、挪用、挤占贴息资金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刘伟,孙晨
电话:0531-86921086,86934033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8年度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基本 情况表》 2.《2018年度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贷款 情况一览表》 3.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4.《2018年度重大项目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 汇总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月日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财政厅、山东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