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07-01 |
八、橡胶和塑料制造业,第47条 塑料制品制造中其他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庆阳鑫鼎峰管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该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在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庆阳鑫鼎峰管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0吨建筑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技术依据.
二、编制依据
1、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4年7月29日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版.
2、环境保护相关规章、条例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修改单,2018年4月28日;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2013]第21号,2013 年5 月1 日实施;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起施行;
(5)《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2003)第5号令,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
(7)《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8)《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9)《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
(10)《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11)《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6月4日起实施;
(12)《甘肃省实施办法》,2010年9月29日起实施;
(13)《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年)》(甘政函[2013]4 号);
(14)《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2008 年12月);
(15)《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甘政发[1997]12号). (16)《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2011年10月26日;
(17)《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甘环监察发〔2012〕40号;
(18)《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 大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3年6月14日);
(19)《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 水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5年4月16日起实施);
(20)《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 土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6年5月28日起实施);
(21)《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3】93号);
(22)《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5]103号文,2015年12月30日);
(2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6]112号文,2016年12月28日);
(2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甘政发〔2018〕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