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8-07-02 |
具体意见如下:
一、适用岗位及应聘人员的范围、条件
(一)适用岗位: 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岗位为与事业单位业务职能相关的重点、关键岗位.
(二)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范围为:
1、博士研究生;
2、国家
985 工程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国家
211 工程高校重点学科的硕士研究生;
3、国家
985 工程高校重点学科的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本科毕业生原则上所学科目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学习成绩居班级中上游水平;
研究生科研能力较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毕业论文评定为优秀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并在派遣期内.
4、身心健康,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编制核准和拟定下达招聘人员计划 在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前,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所属事业单位的人才需求情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报告中同时提出事业单位拟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意见,报市编委办公室;
市编委办公室根据编制和人员结构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市编委办公室的批复提出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计划(或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中加以注明),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下达.
三、招聘方法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公室在有关高校或单位发布,内容包括招聘岗位、人数、报名资格条件、录取办法、待遇等.
(二)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自荐书、诚信承诺书,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邮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主要依据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
(四)考核 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确认达到 招聘人员的范围及条件 的情况下,重点采取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核内容包括认定考核人选提交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综合表现.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班级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提出是否聘用的意见. 报名人数超过1:1比例的,按照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中共党员,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获得者,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其他荣誉称号获得者优先的原则,筛选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核工作一般由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组成考核组实施.必要时可由组织人事、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考核组设组长1人,一般由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考核情况向部门、单位党组织汇报并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