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07-07 |
3375 本项目实行 雨污分流 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至搬经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焦港河. 生活污水
350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使用情况: 无 工程内容及规模:
1、任务由来 如皋易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五金制品、汽车零配件、电子元器件加工销售的企业,为满足市场需求,企业拟投资500万元,租赁如皋市鑫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1400平方米,引进静电喷枪6台套,购置冲床、铣床、钻床、攻牙机、吊挂烤箱等国产设备31台套及相关配套设施,实施汽车标牌生产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3000万套汽车标牌的生产能力,其中平板线涂装1500万套、水性浸泡涂装1200万套、吊挂线涂装300万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修正),本项目属于二十
二、 金属制品业
67、 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中 其他 ,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如皋易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环评工作组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建设项目位于如皋市搬经镇中心居
27、28组(32°14'
60.0 N 120°23'
38.7 E),项目南侧为农田,南侧最近居民距离厂界180m;
东侧为厂区其他企业;
西侧为厂区其他企业,北侧为如皋市首信服装厂,北侧最近居民距离厂界145m.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周边300米环境图见附图2.
3、分析判定情况 (1)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 建设项目为〔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江苏省工业与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
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2)选址及用地规划相容性分析 建设项目位于如皋市搬经镇中心居二十
七、二十八组,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搬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项目用地不属于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和《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 (3)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2017]30号)相符性 根建设项目满足《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2017]30号)的要求. (4) 三线一单 相符性 ①生态红线 对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如泰运河(如皋市)清水通道维护区距离为4400m,不属于其二级管控区范围,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江苏省(如皋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见附图4. ②质量底线 根据2017年如皋市环境质量公报和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质量状况均较好.运营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 ③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水由当地的自来水部门供给,用电来自当地供电网.本项目的用水、用电不会对自来水厂、供电单位产生负担.本项目选址位于如皋市搬经镇中心居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