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8-07-08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5〕164号 关于山东沃驰化工有限公司 1000吨/年二硫代二苯甲酸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山东沃驰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山东沃驰化工有限公司1000吨/年二硫代二苯甲酸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联席会研究(2015年第18次专题会议),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顺园路以北、兴园路以东.以苯酐、尿素、液碱、次氯酸钠、盐酸、亚硫酸氢钠等为原辅料,经氨化、氧化、酯化、离心水洗、干燥等工序生产邻甲基苯甲酸,然后以邻甲基苯甲酸、亚硝酸钠、盐酸、水、二氧化硫为原辅料,通过配料、硫化、离心水洗、干燥等工序生产二硫代二苯甲酸工程,年产1000吨.2014年9月,东营市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东环审[2014]188号).项目未批先建,环保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2014年9月30日经河口环保分局批准投入试运行.东营市环境监测站于2015年6月15-17日进行了现场监测,氯化氢委托山东华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市环保局于2015年7月29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项目供热临时依托胜利油田东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氨化反应废气经"水吸收+稀盐酸喷淋吸收"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

液配制废气、硫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管道引入三级液碱喷淋塔吸收后经3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机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

装卸车采用平衡管技术,二氧化硫采用带压钢瓶储存,盐水三效蒸发不凝气通入氨化废气处理塔处理,盐酸储罐废气通过液碱喷淋塔.离心废水经三效蒸发处理后与地面(设备)冲洗废水、初期污水、生活污水送自备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送至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氨化废气吸收液、碱洗塔废渣、三效蒸发产生的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制定了应急预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并进行了演练.配备了防火防爆监控系统和监测报警器,依托公司现有1000立方米事故池,设置了连锁控制系统和紧急切断系统.

三、东营市环境监测站编制的《山东沃驰化工有限公司1000吨/年二硫代二苯甲酸工程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氨化反应废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要求;

酸化釜废气、重氮液配制废气、硫化过程产生的废气二氧化硫、氯化氢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烘干废气粉尘符合《山东省固定源颗粒物排放标准》(DB37/1996-2011)排放标准要求.

(二)无组织废气氨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氯化氢、二氧化硫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三)污水处理厂出口pH、CODCr 、氨氮 、SS、总氮 、石油、硫化物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级标准并满足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四)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污染物COD、氨氮排放量满足批复总量要求.

四、本项目经过整改,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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