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8-07-10 |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4日-2019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
电话:0454-
6222785、18246360777 传真:0454-6222669 通讯地址:桦南县环境保护局管理股 邮编:154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落实情况验收结论
1 关于桦南县宏基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粮食加工仓储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黑龙江省桦南县大八浪乡先锋村 桦南县宏基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黑龙江开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18530.4m2 ,总建筑面积1317.1m2.建设内容包括烘干塔、办公用房、库房等,总投资430万元.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清粮杂粮收集入库集中外卖;
燃煤热风炉产生的灰渣暂存于灰渣仓后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外售,用做生产建筑材料.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局同意该工程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