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8-07-11 |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河口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 为规范、有序、高效、安全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水平为主要任务,公开、规范、廉洁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补贴资金的带动作用,提高全县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为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提供装备及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产业,突出重点.根据 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的目标要求,重点补贴粮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着力提升粮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
(二)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全面推进特色经作机械化发展,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倾斜;
协调推进山区、半山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机化发展;
协调推进大、中、小型和高原特色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三)加强引导,科学调控.通过政策实施,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同时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农机购置补贴规划,创新工作措施,有重点、分阶段实现政策目标.
(四)简政放权,强化监管.采取 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的补贴方式,简政放权,简化程序、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强化监管、注重绩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农民自主购机权.
三、实施范围及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县乡镇、农场范围内实施.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农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红财农〔2017〕6号)安排,我县中央财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万元.各乡镇、农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任务分配祥见(附件1).
四、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全县2017年购机补贴目录严格按照《云南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及范围》(附件2)11大类30个小类59个品目执行,所有品目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敞开补贴.补贴机具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同一型号或机型的铭牌位置必须规范统一.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通用类机具分类分档及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发布,非通用类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额由省级按要求确定.省农业厅将通用类、非通用类品目的分类分档及补贴额汇总,编制《云南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归档补贴产品信息,在云南农业信息网上公布,并将数据导入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对于同一档次内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的,县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及时上报,由省农业厅、省财政厅适时调低该档机具补贴额并向社会公布,各县按调整后的补贴额进行结算.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单机最高补贴额限制:一般农机每档次产品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