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8-07-11 |
2.对于购置拖拉机(用于运输)、联合收割机的,其所有人要在领取《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在核发牌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牌证办理情况报送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未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补贴资金暂不兑付);
3.对于购买其他单机补贴额在1万元及以上机具的申请者,需携带所购置机具提供给区农机化主管部门核实,核实时要进行人机合影并上传到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
(二)公示.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在每批资金兑付前,将所受理的申请购机信息按地区制作《广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公示表》(格式见附件5),在阳江高新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和有关部门的网页予以公示,同时交有关部门负责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时限为7天),并公布区农机、区财政部门的举报电话.
(三)兑付.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及时整理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送同级财政部门,由区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办理资金兑付手续.属于个人的,由区财政部门将补贴直接兑付到个人账户;
属于组织的,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由区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组织银行账户.补贴资金至少每季度足额兑付一次.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区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力度. 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区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使用和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同时,强化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区财政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事项须由集体研究确定. 区财政部门要增加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监管,并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要通过政策实施,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和主要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时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提高制造水平.要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农机购置补贴规划,坚持行之有效的经验,创新改革工作措施,有重点、分阶段实现政策目标.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申请者自主选择权.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机具要重点核实.采取补贴对象先购机再申请补贴. 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络化,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区财政部门统一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要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 要加强对基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基层人员素质和能力.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要建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有效运行. 区农机化主管部门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格式见附件5)及落实情况在当地政府网站或农业(农机)部门网站(页)上公布,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