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8-07-11 |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
(3)投标人的良种猪供精单位须取得市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核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
(4)投标人的种公猪存栏50 头以上,种猪来源于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一级以上种猪场,系谱清楚并附具种畜禽合格证原件;
(5)投标人的种公猪必须有测定成绩和疫病监测报告原件,体型外貌符合本品种特征,无遗传缺陷,健康状况良好;
(6)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0月28日14时30分至2016年10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0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五莲县畜牧兽医局 地??址:五莲县富强路162号联系人:李永明 联系
电话:0633-588860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临街 联系人:刘晓龙 陈祥华 联系方式:0633-8139369 电子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五莲县畜牧兽医局生猪良种补贴采购项目.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五莲县畜牧兽医局.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的法人单位. 2.4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2.5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6招标文件中的 甲方 系指本项目的招标人, 乙方 系指本项目的中标人. 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日照政府采购网:www.rzzfcg.gov.cn). 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投标人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3.3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 天 、 日 均指日历天. 3.5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投标人 5.1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2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