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8-07-13 |
5.2.2 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正常使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5.3 提出异议期限 5.3.1 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异议,甲方应在验收产品后
7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 7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认可甲方在通知中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3.2 由第三方负责收货或验收的情况下,第三方提出的异议视同甲方提出的异议. 5.4 对在质保期内发现的产品非外观质量问题,甲方发现后随时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维修、更换.甲方的该项权利不受验收单和上述异议期限的限制. 5.5 乙方确认其书面通知地址为市北区广饶路109号,收件人为耿嘉强.乙方地址及收件人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前述地址发出的通知邮件被退回之日,视为甲方通知送达乙方之日. 第六条 货款的结算方式和期限 6.1 本合同签订后 /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
产品交付并经验收合格后
7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95 %;
留5%的质保金,质保期届满后
7 日内,如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