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8-07-14 |
三、增减(变更)项目在清单内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广州市建委颁布的现行有关定额、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施工时期材料信息,建筑工程部分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0》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安装工程部分按《广东省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其他工程按省、市建委颁发的现行执行定额计算.材料单价中,主材价格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施工时期的《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综合价格部分计算,《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主材价格,由采购人、中标人、监理单位按实际使用的厂家、品牌、规格及质量等进行市场确定,取费标准中的利润按人工费的18%计取,措施项目费不另计算.变更部分的下浮率按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作总价下浮计算,当下浮率不足8%时,按下浮率8%计算.当增减(变更)工程造价超过投标总价10%时,双方须按上述计价原则签订补充合同,作为进度款支付及结算的依据. 5)当设计变更或在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工程项目,则作为新增项目(是否为新增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只是主材变更的,则只调整主材价格,其他不变.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由采购人、承包人、监理单位按实际使用的厂家、品牌、规格、质量等结合市场行情进行确定.取费标准按施工期对应的广州市计费文件,措施项目费不另计算,变更部分的下浮率按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下浮率不足8%时,按下浮率8%计算. 16. 备选方案 16.1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
任何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 联合体投标 1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邀请函另有约定除外. 18.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8.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的 资格证明文件 . 18.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的 资格证明文件 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备查,如不配合,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9. 投标保证金 19.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一般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应出具投标人授权书. 19.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交纳,账号如下: 开户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蓄能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
739357742616 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 采购项目编号:ZFCGBD[2011]057号投标保证金 . 19.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 19.4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以银行提供的已到账名单为准). 19.5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9.6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