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2018-07-16

40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科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联系人:张冬玲. 联系

电话:0836-2835631. 地址: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4楼. 邮编:626000.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科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对于采购过程或(和)采购结果的质疑由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科负责答复. 联系人:张冬玲(政府采购科). 联系

电话:0836-2835631(政府采购科). 地址: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4楼. 邮编:626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甘孜州财政局. 联系

电话:0836-2834521. 地址:康定市炉城镇光明路9号. 邮编:626000.

二、总则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 采购人 和 采购代理机构 的统称. 2.4 投标人 系指领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采购项目概况 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3.2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本采购项目招标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本采购项目招标对投标人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的预防措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本采购项目招标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实行价格扣除优惠和对失信企业报价实行加成或者扣分惩戒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本采购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8本采购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国家规定优先采购范围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了招标文件. 5.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6.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

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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