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8-07-16 |
(四)高新技术企业负责或参加制(修)订的标准. 第十二条 获得资助的单位收到资助金后,应专款专用,资助金主要用于技术标准研制、相关的技术研发等相关的标准化工作.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朝阳区知识产权局和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年4月1日起实施,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朝阳区技术标准制(修)订资助暂行办法》(朝质监〔2010〕39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朝阳区科委办公室 2015年3月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