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8-07-23 |
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经营者签名: 年月日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选择项 序号 提交材料目录 说明
1 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出示原件
3 经营场所变更的,提交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出示原件
5 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的,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
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出示原件
6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出示原件
7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 出示原件
8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原件
9 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10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提交材料和填表说明: 1."选择项"栏由工商部门填写.申请人根据选择项准备申请材料,可以提交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申请材料应用A4纸. 2.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限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原经营者和变更后的经营者都应当在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3. 经营者本人姓名、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姓名、住所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 5.个体工商户变更组成形式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备案变更,参照变更登记程序办理.办理备案变更适用本申请书. 6. 经营场所变更限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新经营场所在其他登记机关辖区的,应按照"一废一立"办理,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登记,向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 7.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