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8-07-24 |
各乡镇普查机构进行数据录入,审核和汇总工作;
③2008年4―5月,各乡镇普查机构分别按比例对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质量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要重新进行普查;
④2008年5月,各乡镇普查机构负责将辖区内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和汇总,报区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专业组;
⑤2008年6月,区水产养殖污染源普查专业组负责汇总和审核全区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数据,报市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专业组及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⑥2008年7―12月,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我局也要充分做好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数据的抽查工作.
3、总结发布阶段(2008年1―7月) ①2009年1―6月,各乡镇普查机构对水产养殖污染源数据进一步校核、汇总,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建成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
②2009年7月,各乡镇普查机构进行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开展自下而上的验收和评比,同时发布普查结果.
四、普查组织与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区统一领导,各乡镇普查机构分级负责,各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全区水产养殖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区成立第一次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专业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发展局. 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定全区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方案,审定后组织实施,同时报区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专业组及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区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染系数测算实施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区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培训;
4、对各乡镇普查机构开展的水产养殖业污染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市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专业组及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普查报告,根据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决定发布普查结果.
(三)聘用、培训人员
1、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聘用.各乡镇普查机构从水利、监察等部门及行业、企业环保人员中抽调有一定业务能力、责任心强的同志任普查指导员,负责指导与审核普查员的工作;
普查员可从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村委会、环保协管员及具有一定学历的社会青年中招聘,经考核合格后聘用.
2、培训 管委会、乡镇普查机构负责人、骨干及区级普查教师的培训由市普查机构负责,区普查机构负责各乡镇普查培训教师的培训.乡镇普查机构其余普查人员的培训.做到所有参加普查人员都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
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数据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
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四)质量保证 区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专业组根据市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专业组和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规定,针对水产养殖业的特点,制定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文件,确定普查工作评价的标准,指导全区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工作. 各乡镇海洋与渔业站应当根据管理的统一规定,建立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区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专业组对全区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进行检查,在各个主要环节,按一定的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区及各乡镇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