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8-07-24
关于2019年招聘新任教师奖励加分材料审核认定的通知 根据《2019年莆田市市直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经研究决定,对参加2019年市直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并参加省组织统一笔试、符合政策规定加分的对象进行审核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莆田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莆田市人民政府1号楼443室).

二、认定对象 报考2019年市直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符合《关于转发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文件规定加分的人员

三、认定材料 符合加分的对象须提供省、市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注意事项 1.拟享受莆田籍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的考生,请登录莆田教育网下载加分审核表(见附件),逐栏填写后于5月7日之前送村、乡镇(街道)、县区卫计局三级联审,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县区卫计局统一收件送市卫计委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办理加分,逾期不予受理,敬请考生及时关注.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莆田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 2.拟享受加分的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对象须在5月10日前将《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对象情况表》(电子档)发送至我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邮箱,以便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3.加分对象要按本通知及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

电话:0594―2684682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 莆田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2日 附件 姓名 出生 年月 年月日性质(独女或二女) 户籍所 在乡镇、村 准考证号码 报考岗位 父亲姓名 出生 年月 年月日初再(婚) 时间年月日所在乡镇、村 《独生证》 办理情况 落实节育 措施情况 母亲姓名 出生 年月 年月日初再(婚) 时间年月日所在乡镇、村 本人 承诺 申明 本人保证以上表格内容及提供的相关审验材料属实,愿意接受各方监督,并且了解《申请加分须知》的有关内容.如有不实,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及联系

电话:代办人(签名)代办人身份证号及联系

电话: 村委会意见: 村计生管理员(签名): 村支书(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乡镇计生部门意见: 计生办负责人(签名): 乡镇分管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县区(管委会)卫计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局长(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申请加分须知

1、符合加分对象为莆田籍的农村独女户(农村双农民生育一个女孩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或农村二女户(农村双农民生育二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的女儿;

2、本表一式二份由申请人填写,逐栏必填,并经村(居)、乡镇(街道)两级把关后按照市教育局通告的办理期限(5月7日)提交县区卫计局初审,符合条件、所需审验证件齐全的,由县区卫计局统一收件送市卫计委汇总,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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