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8-07-27 |
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苏办发〔2005〕2号)精神,现就我市农业机械存放场库用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用地原则 1.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2.严格核定,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3.少占或不占耕地,尽量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原则;
4.便于管理,有利保管安全的原则.
二、用地申请对象(即申请人) 为了大力扶持各类农机专业服务组织,不断提高农机装备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推进农机服务的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申请农机场库的对象必须是: 1.经注册登记的农业(机)专业合作组织;
2.农机专业户或农机大户.
三、用地申请条件 1.申请人没有符合农业机械存放要求的库房及场地的,或原库房因故拆除需迁移的;
2.按现有机具拥有量测算,库房用地要求超过100 m2的;
3.申请人所在村水稻种植面积大于1000亩,且五年内预期不会有明显缩减的;
4.申请人为农业(机)专业合作组织的必须提交服务组织执照复印件和由所在组织成员签字的机具拥有量明细表.
四、用地要求及标准 1.农机场库建设用地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用地性质为设施农业用地. 2.按照1000亩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机具配备测算,农机库房及场地合理用地面积在650 m2左右(见附表一).现规定每1000亩田的申请用地最高限量为一亩(一亩按667 m2计),蔬菜生产地区的场库用地按此标准的50%计算. 3.申请用地主要按照现有机具测算.(主要农业机械存放用地测算标准见附件二)附房、场地的测算标准为: ①库房100~150 m2,可加上油料库、维修及配件库、办公室用地30 m2,并按房屋总面积的50%计算场地用地;
②库房150~250 m2,可加上油料库、维修及配件库、办公室用地40 m2,并按房屋总面积的50%计算场地用地;
③库房250 m2以上,可加上油料库、维修及配件库、办公室用地50 m2,并按房屋总面积的50%计算场地用地.
五、申请办理程序及手续 申请人填写《常熟市农业机械存放场库用地申请表》(见附件三),经所在村村委会、镇农业服务中心初审通过后,由所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分局(所)、建设管理服务所会办,镇政府签署意见后报市农林局、国土局审核备案. 涉及占用耕地的,申请人需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同意,落实安置补偿,并向所在镇国土部门缴纳土地复垦费,标准为2000元/亩.
六、管理和监督要求 农机库房为临时建筑.各镇要与申请人签订《常熟市农业机械场库用地使用协议》(见附件四),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当建设的库房不再用于农业机械存放时,必须无条件拆除库房,恢复土地原貌. 市国土资源局、农林局将适时组织农业机械场库用地使用情况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协议要求的行为. 特此通知. 附件一:1000亩地机具配备标准及场库占地面积测算 附件二:主要农业机械存放用地测算标准 附件三:常熟市农业机械存放场库用地审核表 附件四:常熟市农业机械场库用地使用协议 常熟市农林局 常熟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 抄送:市委农工办,市建设局,市集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