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8-07-30 |
二、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建设属于鼓励类中三十六项 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 中的29条 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 的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018年4月3日,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达了《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宁县花滩中心卫生院整体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发改固〔2018〕61号)(见附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规划符合性 (1)新时代的要求 十九大 明确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 (2)《四川省 十三五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要求 《四川省 十三五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乡镇卫生院按照乡镇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到2020年,实现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含中医药特色服务区).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可以选择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80%左右.对住院率长期达不到50%要逐步调减床位,使住院床位使用率达到80%以上. (3)长宁县政府2018工作要求 随着花滩镇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流动人口越来越多,对医疗卫生保健的需求越来越大,对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医疗卫生需求也呈迅速增长的趋势.《长宁县政府工作报告(2017)》明确提出:2018年确保县中医院BC区项目(一期)6月前竣工,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扩建、县疾控中心改扩建项目年内完工,福康医院、花滩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年内主体工程完工. 综上,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
四、用地合法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长宁县花滩中心卫生院改建项目选址位于长宁县花滩镇三八村3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
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项目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见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业务用房3800平方米,详见《长宁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花滩镇中心卫生院整体迁建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项目区域不涉及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地等社会关注点及敏感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地理位置优越.项目西北侧距离308省道1.8km,西侧距离花溪河36m,东侧距离乡镇道路约70m.项目西北侧153m、162m有居民2户,计6人;
西南侧167m有居民1户,计3人;
南侧184~200m有居民3户,计9人;
东南侧10m~192m有商住楼20户,计60人;
东侧20m~200m有商住楼50户,计150人;
东北侧79m~143m有居民5户,计15人.项目外环境关系简单,周围环境不会对项目造成明显制约,同时项目选址所处路段为花滩镇交通要道,项目的建设有便于群众就医,对周围环境具有正效应. 因此,本项目选址及用地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