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8-07-30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12日9:00,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1).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2、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 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 及 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gzy.gov.cn/ 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3、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gzy.gov.cn.
九、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奉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邬老师 0574-88588125 招标代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涛、董初林 0574-87322846 交易场所: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 0574-8858981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奉化市独立办公单位及乡镇(街道)能耗监管平台建设工程项目
2 采购内容:能耗监测及数据采集
3 投标报价及费用:报价中应包含项目建设中的一切费用(包含材料设备费、软件研发费、人工费、运保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费用、验收费用、培训费用等一切费用).如中标,除非业主方提出修改,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特殊情况:如因业主方的办公用房调整,按照投标文件中每个监测点的单价调整合同总价.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中标服务费:本招标公司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招标费率标准的九折收取中标服务费,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应在本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只收支票(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支票)、电汇款. 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采购公告》,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低于成本价:经所有评委一致认定低于成本价的做无效标处理.
4 投标保证金:按本项目《采购公告》规定交纳.
5 现场踏勘: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6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于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公司或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
如需澄清,招标代理公司或采购单位将组织答疑;
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招标代理公司或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7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
1 份;
副本各
4 份.
8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
第一章《采购公告》.
9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
第一章《采购公告》.
10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1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于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
12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相关合同后,凭合同和有效票据无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