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目建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本项目日常环保监督检查工作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境监察支队负责. 2019年4月9日 主办: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抄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境监察支队、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2019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