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8-08-06 |
现将我镇2018年上半年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把环保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镇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在镇环保办建立三级环保监督网格一个,村建立四级环保监督网格9个,每月向县环保局上报三级网格化巡查记录一次,同时按照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的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责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提高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镇党委政府召开党政会议专题研究环保工作,邀请各村和各镇直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安排环保工作.悬挂环保横幅10余副,发放一封信900余份,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等新媒体宣传,同时安排宣传车走街串巷播放环保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
(一)省大气督导组督查发现问题(石环委办〔2018〕6号)
1、安徽省石台县牯牛降竹炭制品有限公司: 问题:现有废气处理方式与环评不一致,尾气未全部引入供热灶,经供热灶排放烟气无除尘措施,竹醋液燃烧后的烟气直接外排. 整改:该公司生物炭自动化生产线扩规升级技改项目污染物防治措施已向县环保局申请变更,县环保局于2017年5月3日下达了批复(石环函[2017]3号),现有尾气处理委托湖南株洲众一制造有限公司进行设计、处理,尾气均通过管道引入供热灶内,并于2017年4月22日委托安徽绿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检测,验收结果全部达标,该公司已联系第三方对竹醋液通过焚烧后达标情况进行监测,检测结果显示能够达标排放.
(二)省市县环保督查组发现的环境问题(石环委办〔2018〕10号)
1、丁香镇日新茶叶: 问题:烧煤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煤渣)0.05吨,未清理 整改:已于4月7日前完成清运,并做到常态化清理.
2、安徽省石台县牯牛降竹炭制品有限公司: 问题:烧炭后产生的固体废物5吨,未清理. 整改:已于4月7日前完成清运,按环保要求修建固废池,定期清运,做好防尘措施.
3、池州市申大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问题:池州市申大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堆放了约100kg危险废物.据申大照明公司反映,该危险废物属申大照明公司生产灯具中产生的不合格含汞玻璃管、废汞瓶, 整改:该公司设立危废库存放危废,并设置警示牌,同时与有处理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联系转运,已于5月1日完成转运清理,报县环保局销号.
(三)第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石环整办〔2018〕1号)
1、池州市申大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未及时转移: 问题:池州市申大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堆放了约100kg危险废物.据申大照明公司反映,该危险废物属申大照明公司生产灯具中产生的不合格含汞玻璃管、废汞瓶, 整改:该公司设立危废库存放危废,并设置警示牌,同时与有处理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联系转运,已于5月1日完成转运清理,报县环保局销号.
(四)第四批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石环整办〔2018〕4号)
1、石台县丁香镇丁香村与华桥村交界处建筑垃圾1.3立方:已于2018年4月21日前完成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