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8-08-07 |
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承包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不按要求施工的,每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20000元;
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两年内取消其在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参加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
出现安全事故且造成人员死亡的,无限期取消承包人在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参加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本条为实质性条款). (7)在合同履行阶段,采购人有权对承包人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进不定期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承包人存在违法转包、分包情况,列入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诚信黑名单,并将取消其三年内在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消火栓维修工程施工
2 1.1 建设地点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3 1.1 建设规模 见 工程概况
4 1.1 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承包
5 1.1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保证达到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 2.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7 2.2 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内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
8 3.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9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14.1 工程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12 16.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日(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13 17.1 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壹拾叁万肆仟元整($13.4万元),交纳时间、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17款规定.
14 5.1 标前答疑及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可自行踏勘. 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7年9月6日12时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并电话通知招标公司,联系人:甄文川,
电话:0536-8066260,18553696061.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单位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