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8-08-07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等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开展惠民县环境保护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择优选取合格的服务机构.
2、项目预算: 165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聘请第三方服务
(二)项目分包:本项目共一个包
(三)服务内容: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
59 号)精神,特开展惠民县环境保护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1、普查对象与范围 普查对象为惠民县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合计数据约1725余家(以省普查办移交给市、县普查办的环保部整合的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为参考).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的设施等. (1)工业污染源.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对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类重点行业15个类别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放射性污染源调查.对辖区内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进行登记调查. (2)农业污染源.普查范围包括畜禽养殖业. (3)生活污染源.普查对象为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以下统称生活源锅炉),县城、镇区的市政入河排污口,以及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城乡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对象为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其中: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以及以其他处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单位.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处置厂包括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焚烧厂、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厂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包括医疗废物焚烧厂、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厂、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厂、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厂等.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和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2、普查内容 ( 1)工业污染源.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氨、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汞、镉、铅、铬、砷. 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工业企业建设和使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情况. (2)农业污染源.畜禽养殖业生产活动情况,纳入登记调查的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废水污染物:氨氮、总氮、总磷,畜禽养殖业增加化学需氧量. 废气污染物:畜禽养殖业氨和挥发性有机物. (3)生活污染源.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城区、街办(发展区)的市政入河排污口情况,城乡居民用水排水情况.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单位基本情况,设施处理能力、污水或废物处理情况,次生污染物的产生、治理与排放情况.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镉、铅、铬、砷.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焚烧设施产生的焚烧残渣和飞灰等产生、贮存、处置情况. 注:根据国家普查要求,结合普查质量控制和核查的要求,按比例对工业污染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活源锅炉、入河排污口、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开展现场监测工作.(报价时考虑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