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8-08-09 |
二、全面加快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三)统筹规划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各地要将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切实履行组织建设和保障运行的法定职责,加大辖区内固体废物处置情况排查力度,全面掌握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及区域分布等情况,明确处理处置设施的空间布局、工艺路线、建设规模等,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行业发展,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行业的主力作用和标杆作用,形成数家管理强、技术精、业绩好的国有固体废物处置利用企业集团,切实加快推进设施建设步伐.(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加快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广州、深圳、韶关、东莞等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地市要加快建设处理处置设施或依托现有设施改扩建成综合性处置设施.加快推进粤东、粤西、粤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扩建广州、惠州危险废物安全填埋设施,力争全省年填埋处置能力增加10万吨;
加快清远、佛山、肇庆、江门等地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建设,到2020年力争全省年焚烧处置能力增加10万吨.加快汕尾、肇庆、河源、阳江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扩建广州和升级改造汕头、佛山、梅州、清远等地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到2020年力争全省形成10万吨/年以上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委等参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各项均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五)加快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支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应用,拓展资源化利用途径.深入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和工业 三废 资源化利用,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示范工程,支持 城市矿产 示范基地建设,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废旧塑料、建筑垃圾等综合利用水平.充分利用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消纳尾矿、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构建以水泥、建材、冶金为核心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系统.以江门、惠州、阳江、韶关、云浮、梅州、清远等地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力争到2020年水泥窑协同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达到500万吨/年以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参与)
(六)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 十三五 规划》,全面推进85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并落实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及运行费用,确保到202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到2020年末95%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等参与)
(七)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各地要根据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工业污泥的处置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污泥处置设施,确保辖区内形成与污泥产生量匹配的处置能力,到2020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广州、深圳等14个地市要继续扩充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到2020年新增5273吨/日的污泥处理处置能力.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 泥水并重 处理责任,构建稳定污泥资源化利用消纳渠道,根据污泥特征因地制宜选用好氧发酵、工业制砖、水泥窑掺烧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处理.对污泥堆放点和不达标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进行排查和风险评估,制定治理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等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