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8-08-10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1.11 分包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经相关部门确认的答疑纪要、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并将问题的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注明邮件名、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4月25日9时00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3.3.1 投标有效期
60 天3.4.1 投标保证金 递交形式:银行转账(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贰万元整(20000元);
第二标段:肆仟元整(4000元);
第三标段:肆仟元整(4000元);
第四标段:肆仟元整(4000元);
第五标段:肆万元整(40000元);
递交账户: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经贸区支行 建行三门峡经贸区支行(外地) 递交账号:41001504710050207795-0002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5日9时00分 递交形式:银行转账(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诚信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2)投标人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编号:三公资建【2019】065号第XX标段. (3)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三门峡公共资源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